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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2025年广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
来源:台球直播吧    发布时间:2025-12-09 06:29:38

  李玉振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蒋小勇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玉振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25年广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

  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大僖先生(副厅长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蒋小勇先生;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陆洪鸣先生;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潘震先生;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朱永辉先生。

  大家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广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是党中央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第五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更看重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区共打掉涉黑组织7个、涉恶组织63个,提起公诉51件299人,审结46件364人,查扣涉案财物1.07亿元,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满意度达95.51%。

  我们从始至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格外的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习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充分的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座谈会、调度会等方式,研究部署工作,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我们从始至终坚持人民立场,紧盯群众来信和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线索,聚焦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警情案件,加强线索核查、研判深挖,提高对黑恶犯罪的发现能力。今年以来,持续关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共打击整治“村霸”“街霸”“矿霸”“沙霸”“林霸”等涉黑恶组织67个,抓获嫌疑犯779人,破获刑事案件507起,追责问责322人;其中,通过搭建大数据模型,提升新型黑恶犯罪打击能力,打掉涉恶组织12个。

  我们从始至终坚持法治路线,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51件299人,一审审结32件191人,二审审结14件173人。制定出台巩固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若干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线索渠道、严格依法依规、推动源头治理、注重综合施策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持续巩固深化我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以法治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我们从始至终坚持协同共进,健全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和案件查办联动协同工作机制,畅通纪法协同渠道,坚持“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又要追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深化纪检监察、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三专班”联合办案模式,开展重点案件回溯核查,深挖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3个、处理115人、处分101人、移送检察机关18人。加强政法机关与金融监督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同步推进依法办案与财产清查工作,畅通处置通道,创新处置方式,切实提高执行成效,依法处置、执行财产性判项价值3140多万元。

  我们从始至终坚持综合治理,深入推动金融放贷、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殡葬等行业领域乱象问题整治,坚持行业监督管理和专项打击相结合,制发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及公安提示函128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部署开展打击涉重金属环境污染和非法采矿领域黑恶犯罪三年专项行动,打掉重金属行业领域涉黑恶组织10个,抓获嫌疑犯295人,破获刑事案件193起,查扣涉案资产3630多万元。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对85万名乡村党员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防范整治“村霸”、家族宗族势力干扰侵蚀等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我们从始至终坚持重点管控,加强涉黑涉恶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开展服务管理、教育帮扶,及时掌握就业、生活动向,严防重新犯罪。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通报、约谈整治4个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建立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体系,推动建成专门学校55所,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治工作,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6.04%,下降幅度排名全国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鲜明导向,践行“忠勇慎勤”情怀,发扬“严细深实”作风,逐步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感谢李玉振先生的介绍。现在欢迎各位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示意。

  法治日报记者:有组织犯罪之所以能够存在并持续不断的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以非法手段攫取的经济利益作为其坐大成势的基础。因此,对涉黑恶犯罪进行“打财断血”,全面铲除其经济基础,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内容。请问近年来,广西法院在推动“打财断血”工作上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近年来,广西法院严格规范判决执行,深入推动“打财断血”,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这项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将涉黑恶财产执行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全面调查涉黑恶犯罪财产情况,强化涉黑恶财产线索核查,提升涉案财产处置的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开展“大拉网”“飓风执行”等专项行动,6次组织对各地重点涉黑恶执行案件开展督促指导,强力推进执行攻坚,进一步深挖隐形“黑财”,做到应执尽执,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经济基础。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行质效。制定黑恶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规定,规范涉黑恶执行案件流转、立案、执行规程,打通审执“绿色通道”。丰富财产执行手段,对财产价值较高的涉黑恶财产采取税务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实现高效评估,探索无保留价拍卖模式,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提升追赃挽损成效。如黄某兴涉黑案相关涉案财产利用互联网司法拍卖成功交易,溢价率达562.19%。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攻坚合力。强化审执有效衔接,加强刑事审判庭与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准确认定涉案财产性质、权属,为执行打下基础。依托专业执行团队,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充分的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加强与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联动,形成执行涉黑恶财产联动工作大格局,提升“打财断血”工作合力。注重跨区域协同,采取提级、指令、协同等交叉执行方式推动5件重点跨区域执行涉黑恶案件取得进展。

  下一步,广西法院将持续深化“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经济基础和滋生蔓延土壤,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依法打击涉黑恶犯罪是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环节,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请问公安机关在深化案件攻坚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高压严打、依法严惩,成功铲除了一批涉黑恶组织,实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惯常实施的十类案件发案数和群众举报信件数连续5年下降,今年降幅分别为22.2%和16.2%。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部署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始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持续拧紧责任链条,狠抓专业队伍建设,通过督导巡察、调度通报、下沉指导等方式推进落实,形成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细抓、相关警种共抓”工作格局。公安厅主要领导定期研究部署重大案件、线索查办,带队下沉督导,指导推动7起涉黑案件立案侦办、2件重点线索集中收网。

  二是注重线索深挖。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动态监测研判有组织犯罪态势,从群众举报、敏感警情、典型个案入手,扩线深挖,及时有效地发现涉黑涉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点线索核查实行“一线索一专班”,严把核查结论审核关,深入开展线索“回头看”,全方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今年以来,通过厅、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动研判,发现打掉涉黑恶组织28个;开展线索复核、案件倒查,深挖打掉涉黑恶组织4个。

  三是着力大案攻坚。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违法犯罪,坚持专案专办,集中优势力量,强力攻坚突破一批涉黑恶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于案情复杂、打击难度大的重大黑恶案件,有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驻点盯办、集群打击等措施强力推进案件侦办。今年以来,公安厅挂牌督办涉黑恶案件14起,提级侦办案件17起,异地管辖案件11起,驻点盯办案件7起,发起集群打击5次,推动打掉涉黑恶组织70个,抓获嫌疑犯793人,破获刑事案件569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工作部署,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主动仗、整体仗。

  新华社记者:近年来,全区组织系统在夯实基层基础、铲除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滋生土壤方面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们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党建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同频共振、互促互进,夯实基层基础。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着力建强组织,不断筑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系列行动,健全完善村党组织星级管理分类提升机制,推动在自然村、城乡结合部、易地搬迁安置点、网格等成立党支部4.08万个,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684个,累计选树命名星级村党组织7629个,示范带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建强。

  二是着力建强队伍,持续锻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骨干力量。持续开展农村党员进党校行动和村干部履职能力基本培训行动,分级分期分批对85万名乡村党员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识和能力本领。全面落实村干部任职资格县级联审机制,对1.5万个村(社区)的“两委”干部和后备力量做全面过筛子,及时清洗整理不合格的村干部,调出不合适的后备力量,坚决防止有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是着力健全机制,坚决防范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干扰基层组织运行。持续推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按法定程序担任村级各类组织负责人,出台和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村党组织工作规则》,全面落实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机制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防止“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基层组织运行。

  下一步,全区组织系统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建组织、建阵地、建服务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基层基础。

  人民网记者:近年来,黑恶犯罪分子引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请问广西检察机关在强化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惩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成效如何?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聚焦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打击整治工作,挺膺担当,相关犯罪高发态势得到一定效果遏制。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核检查起诉涉未成年人黑恶案件21件,同比下降36.36%。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对于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实施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从始至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如来宾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系列犯罪的一起涉黑案件中,有效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7人,提出600多条补充侦查意见,夯实证据基础,最终指控该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88起,并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二是坚持宽容不纵容,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的,根据年龄、行为性质、认罪悔罪态度和监护情况,采取不同的惩治措施。如桂林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的一起涉恶案中,对9名参与程度深、罪行较为严重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13名未成年人,督促、引导加强监护,帮助未成年人矫治不良行为,更好促进回归社会。

  三是坚持做好源头预防,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下,牵头推进全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有关部门,围绕宾馆、KTV、网吧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联防联控,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全区受理审核检查起诉未成年嫌疑犯同比下降25.11%。联合教育、行政等部门建成法治教育基地96个,与公安、法院、司法、教育等单位联合出台《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工作规定》,1361名检察官在1509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违法犯罪及学生欺凌等宣传教育2640场次,覆盖354万余人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及党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充分的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不断的提高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治理效能。

  南宁日报记者: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需要部门之间加强配合,才能取得实效。请问2025年以来,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中,如何强化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纪委全会重点部署、纵深推进,严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我们立足职能职责,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首先,协同处置线索。坚持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政法机关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交由有管辖权的政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共双向移送问题线条。比如,某市纪检监察机关从公安机关移送的某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名公职人员的问题线人;在线索处置期间,又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已立案8人。我们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全面起底涉黑涉恶案件,回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等案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比如,针对来宾市杨某某等人涉黑涉恶案,“室组厅”联动,扩线深挖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件。

  其次,协同查办案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协同立案、联动核查、共同督导,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特别是对挂牌督办案件,我们坚持“一案一策”,通过直查直办、提、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联合挂牌督办案件11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48人。

  三是协同深化整治。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合力推进“村霸”“街霸”“矿霸”“沙霸”“林霸”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定期会商、统筹调度解决跨领域、跨部门难点堵点,推动打击一批“五霸”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追责问责322人,整改问题600余个,健全完善制度197项,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把“打伞破网”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一抓到底,加强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联动配合、以案促改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西工人报记者:刚才听了各位发布人的情况介绍,今年我区打掉70个涉黑恶组织,成效非常显著。请问下一步我区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上有什么考虑和打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3年的专项斗争和5年的常态化斗争,有力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嚣张气焰,挤压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生存空间,但随着打击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也充分认识到与黑恶犯罪作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扫黑除恶斗争还没取得根本性胜利,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长期斗争。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充分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紧紧扭住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责任体系这个“牛鼻子”,持之以恒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政法单位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抓实线索核查。拓展线索收集广度,强化线索挖掘深度,健全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借助大数据、AI对群众举报、信访事项、治安警情、刑事警情等线索进行关联碰撞、串并分析,组织并且开展线索大起底、案件回头看,准确掌握黑恶犯罪“态势图”,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从始至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斩断由乱生恶、由恶变黑的链条,防止坐大成势。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推动系统治理。坚持把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深入推动涉未成年人、重金属污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等领域黑恶问题打击整治,持续防范整治“村霸”、家族宗族势力干扰侵蚀等问题,既有力打击震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又有效铲除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滋生土壤。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巩固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明显问题,认真总结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模式经验,及时固化为打击预防治理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实现常治长效。

  感谢李玉振先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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